2022年8月31日 16:00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一)申报主体
“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
(二)推荐单位
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申报条件
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a4c6d1a9cb6d40488afc31903c5ad393.html